新房质量验收 呼唤独立验房机制
2018年09月12日00:29 经济参考报 作者:叶祝颐
9月10日,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市新建住宅将实施交付使用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完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方可交付业主查验。
住房作为民众重要的生活资料,工程建设质量无疑十分重要。北京市拟出台规定,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制度,完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才可以交付业主查验。此举体现出对住房建设质量的重视,对开发商也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竣工检查毕竟是一种比较滞后的检查手段,要确保住房建设质量还得前移监管关口,从开发商立项建设之初就介入监管,通过全程监管制度的力量督促开发商从严自律。
其实,住房建设质量的问题一直存在。媒体曾报道说,南京一位民间验房师坦陈自己的验房经历:“从2005年初到现在,我验过的每套房子几乎都有质量问题。”他是南京“民间验房师”这一新行当的开创者,目前在全国10多个城市开办了验房机构。 “每套房子都有质量问题”的惊人之语或许有夸大其辞的成分,但是,也反映出房屋质量的问题。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规定,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规定:住宅工程经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证。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虽然相关部门早有规定,但是一些问题房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一路绿灯卖给住户。相关部门显然难辞其咎。
因此,北京市出台验房新规,要求完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才可交付业主查验,固然传递出积极信号,但是,住建部门到底能否认真落实验房新规还是一个问号。健全住房建设检查监督问责机制,可以建立一套独立于开发商与职能部门之外的第三方验房机制,对房屋质量严格把关,把问题房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让广大消费者住上放心房。
(责任编辑:王擎宇)